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天津市北辰区李氏洲洲修脚店)
案件名称 |
天津市北辰区李氏洲洲修脚店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有关规范案 |
行政相对人 |
天津市北辰区李氏洲洲修脚店 |
处罚事由 |
2025年5月8日,对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小淀村云鼎花园9号楼2单元101号的天津市北辰区李氏洲洲修脚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店内经营的晟新堂牌抑菌液的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5月8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