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北辰卫医罚〔2025〕002号)
案件名称 |
赵素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北辰卫医罚〔2025〕002号 |
行政相对人 |
赵素梅 |
处罚事由 |
2025年1月10日赵素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天津市北辰区双街新家园37-5-101为她人进行阴道私密养护和清理纳囊(宫颈囊肿)。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5年5月22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1.没收违法所得34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