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1〕1号)要求,推动全区将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坚持下去,引导群众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我区将于4月份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文明健康始于心”科普活动
要加大对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以《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手册》(详见附件)为主要内容,结合当前疫苗接种形势和任务,通过线上问答、话题互动和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方式开展一次全方位的主题科普活动,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要围绕活动主题开发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活泼的宣传材料和文化产品,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海报、视频、公益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群众对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认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多角度、深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科普,为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营造浓厚氛围。
(二)策划一次“低碳环保践于行”群众实践活动
要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要以“绿色出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健康乐跑”等为主题,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开展一次实践活动,通过体验式活动传播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一次“绿色家园齐守护”共建活动
要广泛动员群众,组织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共建绿色家园。要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有针对性地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针对疫情防控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清运不及时、宠物粪便污染环境等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要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打造社区及村居舒适环境、不断规范农贸市场管理、严格落实“七小”行业监管、加快治理垃圾污水、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强化病媒生物防制。要巩固国家卫生镇、村创建成果,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发动一次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交管部门和城管委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车容车貌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广大车主文明素质,自觉改善车容车貌,养成净车上路的良好习惯,努力营造更加干净、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要充分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大力宣传车容车貌整治提升的重要意义,引导行业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广大车主及时清洗车辆,定期曝光脏污严重的各类车辆。要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及执法员、网格员、综合巡查员、停车收费人员、物业人员等力量,加强巡查走访,及时提醒和督促有车单位及车主及时清洗、定期清洗,清理“僵尸”车辆,对残破花车辆及时修复,对脏污车辆及时清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保洁责任制度,做好单位公用车、通勤车、班车、职工私家车以及行业管理车辆的清洁管理工作。区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车身不洁影响市容环境、乱贴广告、漏撒污染路面等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执法,责令限时整改到位。
(五)深入开展北辰区健康天津行动工作
以19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将“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努力解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落实个人的健康第一责任。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全民公共卫生防疫意识,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辨别能力,加强典型宣传,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健康促进良好社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科学筹划、精准实施,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和当前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推进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区文明办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推动有关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宣传海报可依据附件中的海报模板自行印制,也可根据本单位特色自行设计符合爱国卫生工作主题的海报。
(三)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及时宣传推广,有关情况及工作总结(含图片等材料)请于4月30日前通过OA报送至区爱卫办User211。
附件1:爱卫月海报
附件2:爱卫月手册
(此页无正文)
北辰区爱卫办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