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通知》(津卫医政〔2021〕16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深入开展“以群众就医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患者就医感受专项行动计划”活动,以“升级加力改善医疗服务措施”为主线,以遏制回扣、“红包”、 开单提成、乱收费为重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使医疗卫生人员素质进一步增强、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医疗卫生环境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负总责;行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业务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抓好本科室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医德医风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患者首诉负责制和医患沟通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群众对本单位医德医风问题的投诉和反映,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医德医风问题。
(二)加强医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
全面加强医德教育,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把医德教育纳入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以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不断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自觉性,提高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当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次数不得少于四次。
(三)恪守廉洁从医,端正从业态度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奉献、厉行节约。严禁推诿、拒诊病人,严禁出现“冷、慢、横、顶、推”等行为。不收受患者的礼物和礼金。不开人情处方、人情假条。严格执行医药代表接待“三定两有"制度,不在采购医用耗材、设备、药品过程中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风险防控,权力公开透明
重点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规范用权,对管理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和医疗服务中社会关注度高、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监督、重点管理。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落实情况,对决策、基建、采购、人事、财务等权力实行重点监控。对廉洁风险较高的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可采取竟争上岗、优化组合等形式进行,并将结果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实施诚信捐赠制度。供应商对医疗机构的自愿捐赠资助,按规定纳入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捐赠资助不得附加如何影响公平竞争的条件,不得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指向特定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
(五)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奖惩制度
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评、激励、奖惩机制,将医德医风考核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不断完善医德医风档案,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并与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单位评价与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医德医风规范的行为。着力加强行风建设,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六)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各医疗卫生单位依法、规范行医,开展医疗技术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规和执行医学操作技术常规,对技术精益求精。严格执行临床技术、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建立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等;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开展处方点评工作,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加强药物不良反应与药害事故的监测与报告,促进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防止滥检查、大处方。加强临床检验、医学影像和临床用血等管理,提高质量;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不得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医疗机构行风案件查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各项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办行风案件中,既分工负责、又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顶风违纪的医务人员,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认真落实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医德医风监督员制度。聘请离退休同志、志愿者、患者及家属作为医德医风义务监督员。监督员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给医院。医院定期召开医德医风监督员会议,开展医德医风调研、研究;还可通过医院意见箱、院长信箱、留言板、满愿度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患者及家属对医德医风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立整立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行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医德医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好本单位医德医风考评具体办法,部署分解任务,完善投诉机制,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改善医德医风。
(二)强化监督与考核。坚持医德医风和行风案件查处“无禁区”,对行风违纪案件惩处实现全覆盖、零容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处理办法,加大查处力度。卫生健康部门将对忽视医德医风建设,疏于管理甚至放任不正之风盛行,或出现违法执业、违规使用医疗器械造成不良影响,而且又对违规违纪人员处理不当或不及时的医疗卫生单位,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