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
(津北辰)文综终字〔2021〕第 007号
2021年3月30日,北辰区文旅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周健(48187)、申阳(66514)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北辰区刘快庄村的天津市北辰区雪红族大酒店进行检查,该场所正在营业,现场负责人刘娟配合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执法人员对该酒店8106客房进行检查发现其客房内摆放有一次性用品(梳子、牙刷)。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依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对该场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宣传。
2021年4月7日,执法人员对天津市北辰区雪红族大酒店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酒店客房内已无一次性用品(梳子、牙刷),酒店已整改完成,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拍照。
根据《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已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