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 就业见习基地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1 16:1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号



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为减轻社会青年就业压力,帮助广大青年读者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见习机会,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就业见习基地。

现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社会读者积极参与。


一、图书馆简介:

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内设流通部、少儿部、数字资源服务部、报刊部、采编部、信息技术部、辅导部、读者活动部和办公室,共计九个职能部室。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北辰区图书馆就业见习:

(一)本市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院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30日);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本市户籍、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不含24周岁);

(四)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注: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

4.身体健康(图书馆为服务行业,要求没有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类疾病及其他病史)


三、招聘所需材料

见习人员报名识别下方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在北辰区图书馆网站(www.tjbclib.com)“辰图简讯”栏目中下载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将填写完毕的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个人简历发送至tsgjyjxjd@163.com(邮件名称标注格式为:见习基地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姓名+联系方式)

初审通过后进行电话通知(如初审未通过,将不再进行通知),统一到图书馆进行面试。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3)本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学年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满足条件的失业人员还需提供本人就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见习人员待遇

北辰区图书馆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见习期为3-12个月)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1640元/月,实际发放金额以当月出勤情况为准);中午有工作餐(补助200元);同时为见习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发布于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网站(www.tjbclib.com)、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馆内张贴公告。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赵老师17526991059   022-26391858  022-26390901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金玺大厦1号楼7层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本招聘长期有效,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所有。

天津市北辰区图书馆

2021年3月31日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