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启事】北辰区文化馆关于组织参加“喜迎二十大 礼赞新时代”——第三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古体诗词文化,推动古体诗词创作高水平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定于2022年4月至10月举办“喜迎二十大 礼赞新时代” ——第三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活动。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天津市群众艺术馆
天津市津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时间安排
(一)发动阶段(4月份)
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发送征稿邀请函;在各大媒体上发布征稿启事。
(二)报送阶段(4-7月)
参评作者和单位报名(详见报送方式)。
(三)评审阶段(8-9月)
邀请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及公示。(详见评审安排)
(四)颁奖表彰(10月)
在津南区召开“喜迎二十大 礼赞新时代”第三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活动颁奖会。
三、参赛要求
(一)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只面向全国范围内(含港、澳、台)的业余古体诗词爱好者。
2.凡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授权,活动组委会对作品有评选、删改、结集出版、发行的权利。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仅限原创古体诗词,短令、长调、律、绝、古风不拘,谢绝楹联和新体诗。
2.作品以“喜迎二十大 礼赞新时代”为主题,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新时代中国精神,反映新时代群众生活。参赛作品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
3.作品须是作者原创,且未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过;已在历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合署作品不得参评。
四、报送方式
(一)报名方式
此次评选将通过北辰区文化馆统一组织辖区文学爱好者作品上报组委会,参评人员可直接将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发送至以下邮箱:bcwhg@126.com ,请标明第三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活动字样。每名参评者限报送2首诗词作品。
参赛作品不收参评费,严禁一稿多投。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并附100字以内作者简介。
个人报名表下载方式:
(二)报送时间
参评作者请于7月22日前将报名作品及相关表格材料一同发送至专用邮箱。评审入围者,组委会将适时通知作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凡,18512299372;办公电话:022—26390852
报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文化馆办公室(天津市北辰区金玺大厦1号楼1901)。
五、评审安排
(一)初评环节
初评将邀请在天津市诗词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鉴赏能力的专家、学者,对参赛作品进行集中评审推荐。每位评委推荐不少于20篇作品,被评委推荐的作品,进入终评。
(二)终评环节
终评将邀请中华诗词学会的著名诗人、诗词评论家召开评审会,对通过初审的作品进行终评。各评委按照思想层面、艺术层面、格律、语言及章法等各项评分标准,进行百分制打分,根据各评委的作品评分及集中讨论结果,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20名为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奖。如前20名中有同一作者两篇作品,本着一人只获一个奖项的原则,即取其最高分数作品为其最终评审结果,空缺由第20名后由高到低递补。
六、激励办法
(一)本次征文活动将评选出最佳作品10名和优秀作品10名,原则上获奖数量不超过参赛作品数量的30%。同时根据选送作品数量、获奖数量等因素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原则上数量各不超过组织参与活动单位和个人数量的30%。
古体诗词获奖者由活动组委会颁发奖杯和证书,需递交本人有效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两张;优秀组织单位由组委会颁发奖牌,个人优秀组织奖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二)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喜迎二十大 礼赞新时代”第三届“周汝昌杯”古体诗词征文优秀作品汇编》,并与多家媒体合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推介宣传。
凡出现作品抄袭或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由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