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津辰运字﹝2023﹞26号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按照市交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工作部署,现就开展全区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有力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更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有效提升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实现素质过硬;严密规范执法监督体系,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真查实改,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坚持整治为民。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认同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做到抓个案促规范,以整治促提升。
(四)坚持开门整治。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征集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凝聚法治建设合力。
(五)坚持见人见事。从严推动、从严监督、从严把关,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杜绝过关式整治、表面化追责、选择性整改,提高执纪问责的制度刚性。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整治实效。
(六)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查纠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又要谋划长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三、整治问题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建立领导机制(4月1日前)。区运管局成立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协调推动组、宣传报道组,分别设在局法规科、局办公室。
(二)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各部门要坚持“开门搞整治”,通过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公布执法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要全力推进本单位“刀刃向内”,聚焦整治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对各类执法案卷进行深入排查,对行政执法工作“全面体检”,对行政执法问题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全面清缕,边查边改,祛疴治乱。要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做到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全面摸清问题底数。
对查纠出的问题、公开征集到的问题线索以及12345、12328服务热线等渠道收到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区委依法治区市办征集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整治措施、工作标准、完成时限、责任主体,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责任追究到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报告中列明具体的事例、问题查纠的数量、追责问责和容错免责的具体情况,并附工作台账。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局协调推动组。
(三)开展队伍整顿(7月31日前)。各部门要围绕解决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队伍作风整顿,全面摸排、清理、纠正执法队伍中的顽瘴痼疾,对于执法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精准问责,实现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要通过开展队伍整顿,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遏制违法乱象,防止群众反映强烈、有负面影响的执法事件发生。执法队伍整顿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送局协调推动组。
(四)加强督促推动(8月31日前)。专项整治期间,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各部门要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五)全面总结提升(9月30日前)。各部门要认真起草专项整治总结报告,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总结报告要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整治成效、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对所有整治问题,要以报告附件形式报送详细整改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总结报告中的领导重视、工作开展、整治成效、建章立制等情况要附佐证材料。总结报告应附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2个正面案例,3个负面案例)。开展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问题线索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情况要在报告中明确体现,并编制工作台账。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于9月15日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局协调推动组。
(六)强化建章立制(长效推进)。各部门要深刻反思突出问题中暴露出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重打击、轻保障、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提出长效治本措施。建立完善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中发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需完善的,要及时提出清理、修改意见建议。协调推动组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道路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文件,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事关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安排,精心谋划、高标准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推动。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严格按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整治工作、亲自过问整治进展、亲自协调整治难题、亲自督办重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规范到位不放过、不整治提升不放过。
(三)扎实推进落实,突出整治成效。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杜绝虚假整治、敷衍整治。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解决基层执法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有效提升行业管理和基层治理效能。要坚持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实现整治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既要严格依规依纪责任追究,又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执纪问责“打折扣”“搞变通”,相关追责问责情况及时由局协调推动组报送区委依法区办追责问责组掌握。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局宣传报道组、各部门要立足问题怎么改、整治后的效果怎么样、群众满意不满意等,围绕通过狠抓整治,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切的突出问题,谋划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要严格围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报道,杜绝用日常法治工作宣传、普法宣传替代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在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宣传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人民群众汇报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举措,展示取得的成绩,提升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切实感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通过专项整治带来的变化、取得的成效、获得的实惠。
附件:1.区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区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3.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
4.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整改台账(样表)
2023年4月3日
附件1:
北辰区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职责:负责审定全区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负责全面部署、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王 勇 区运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然区运管局副局长
马 涛 区运管局副局长
魏玉国 公路建养中心 主任
成 员:李 峥 法规科 科长
陈程程 办公室 主任
王 景 运管科 科长
王春香 安监科 科长
吕德超 综合科 副科长
赵维臣 执法支队 负责人
苏浩源 公路建养中心 副主任
附件2:
北辰区运管局道路运输执法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成员部门:法规科、办公室、运管科、安监科、综合科、执法支队、公路建养中心。
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协调推动组、宣传报道组,分别设在法规科、办公室。
1、协调推动组(设在法规科):
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推动、督促检查,负责请示汇报、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办,负责组织开展执法监督,负责与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的工作对接联络。
组 长:李 峥 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联络员:张建新
2、宣传报道组(办公室)
职责:负责谋划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宣传报道组的工作对接联络。
组 长:陈程程 局办公室主任
联络员:宋佳楠
附件3:
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
整治要点 |
问题类型 |
具体表现 |
责任部门 |
一、“逐利执法”问题 |
(一)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 |
1.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中,违规设定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最低处罚数额。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2.对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设置行政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导致执法人员片面追求工作量。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3.违规下达收入任务,导致“逐利执法”。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乱罚款、滥收费。 |
4.在“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公布后,仍对符合免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5.在治超工作中违规收取年票、月票,出售“路牌”,凭借票、牌就可以正常上路行驶,造成“只要交钱就能跑”的执法乱象。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
(一)滥用自由裁量权。 |
6.对类型、情节相同的违法行为执法尺度不一,处罚金额相差较大。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7.对违法行为擅自修改定性,降低处罚标准。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8.在查处危险品运输案件时,擅自降低处罚标准。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随意性执法。 |
9.在服务区设置临时执勤点,不定时将主线拦断,随意引导车辆进入服务区进行现场查处。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10.在行车道随意拦截正常行驶大货车进行执法,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11.超期扣车、不规范扣车,将暂扣车辆违规停放社会停车场,收取当事人高额停车费。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12.对超载货车只处罚不卸载,对查扣或在没有消除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违规放行。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13.在执法过程中,先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又改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随意性较大。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
(三)选择性执法。 |
14.对运输车辆、小客车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章等城市交通“顽疾”熟视无睹、不管不问。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
(四)违法违规限高限宽限行。 |
15.以交通管控、污染防治为名,在桥梁、主要街道违规设立限高设施,且未科学合理设计绕行方案,阻断货车通行。 |
公路建养中心 局属各部门 |
16.升降限高设施未设置警示标志牌,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
公路建养中心 局属各部门 | ||
(五)执法衔接机制不完善。 |
17.在“三站一场”,与公安机关、机场、站区办等部门执法衔接机制不完善,对于客运出租车辆和从业人员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治理不力。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18.调查手段不足,与公安机关之间缺乏协调配合机制,存在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治理缺位问题。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
(一)“一刀切”执法。 |
19.不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对私家车同乘行为全部认定为非法运营。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20.不具体分析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及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进行处罚。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运动式执法。 |
21.在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事后力度明显减小,没有真正做到常管常严。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22.日常检查松,专项行动紧,热衷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短期内成效明显,但无法持续。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三)过度执法。 |
23.对同一当事人,在同一地点因同一违法行为连续多次作出处罚。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24.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的方式对涉嫌非法运营车辆进行查扣。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四、执法粗暴问题 |
(一)对待群众“冷横硬推”。 |
25.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26.在接听群众咨询电话,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服务意识不强。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27.在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 |
28.没有严格执行上级规定,对应予以说服教育的部分轻微违法行为仍然实施罚款。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29.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多,但疏导服务少,执法普法少。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三)暴力执法仍然存在。 |
30.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在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导致当事人受伤。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31.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导致违法执法、暴力执法。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五、执法“寻租”问题 |
(一)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
32.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33.在上路查处违法车辆过程中,向车主主动索要财物后违规予以放行。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
(二)对非法中介扰乱秩序打击不力。 |
34.地方“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把已推行的便民措施谎称为“内部交易”,骗取群众钱财。 |
区执法支队 公路建养中心 局属各部门 | |
35.只能线下办理货车通行证,企业在不同部门间多次辗转,“带车黄牛”及非法中介丛生,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 |
区执法支队 公路建养中心 局属各部门 | ||
(三)辅警违法违规多发高发。 |
36.执法单位违反工作规定,安排无执法资格的合同制聘用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门 | |
六、重大法治事件 |
其他问题。 |
37.在专项整治期间引发舆情的重大法治事件和其他突出问题。 |
区执法支队 局属各部门 |
附件4:
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台账
(样表)
整治问题 |
具体问题 |
问题表现 |
整治措施 |
完成情况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完成时限 |
一、“逐利执法”问题 |
(一)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例) |
1.在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中,违规设定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最低处罚数额。(例) |
一是……。 二是…… 三是…… |
制定……;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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