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交北辰2023000043号)
当 事 人 | 个人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
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
单位 | 名称 | 天津市泽瑞万达运输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刘园村民委员会商务大厦209 | |||||
联系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玉良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0915837141 |
违法事实及证据: 1、天津市泽瑞万达运输有限公司津CB0825于2022年4月26日从北辰运输盘条至武清,途经京津公路与双原道交口以东100米查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B0825为5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2000千克。经天津市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8060千克,超限运输16060千克,超限率为38.2%。津C80366于2022年4月26日从北辰运输盘条至武清,途经京津公路与双原道交口以东100米查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80366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天津市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60400千克,超限运输11400千克,超限率为23%。津C67782于2022年7月14日从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铁大道与海铁二路交口附近运输铁卷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十路与辽河北道附近,途经新港二号路与机场街交口查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7782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港城大道治超检测点1734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182020千克,超限运输133020千克,超限率为271%。你公司津CA0810于2022年8月6日从北辰运输石料至武清,途经云山街查扣,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A0810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天津市宝坻区老高寨治超监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89740千克,超限运输40740千克,超限率为83.1%。津C59367于2022年8月24日从北辰运输散装铁至武清,途经渔阳路查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59367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天津市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85980千克,超限运输36980千克,超限率为75.5%。2、天津市泽瑞万达运输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20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天津市泽瑞万达运输有限公司货运车辆总数25%。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过磅单、路政超限勘验笔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清单。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天津市泽瑞万达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十五天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