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津交北辰2023000236号)

发布日期:2023-10-11 16:1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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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津交北辰20230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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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捷迅运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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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景海物流园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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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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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2011330066022XR

违法事实及证据: 1C632552022624日从遵化运输砂子到东丽,途径喜邦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3255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180千克,超限运输1180千克,超限率为2.4%。津C632552022812日从遵化运输石子到北辰,途径京津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3255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监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160千克,超限运输2160千克,超限率为4.4%。津C651862022812日从遵化运输石子到北辰,途径京津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5186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320千克,超限运输2320千克,超限率为4.5%。津C679102022715日从玉田运输石子到西青,途径外环线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7910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2940千克,超限运输3940千克,超限率为8%。津C70635202218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三河,途径武通线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0635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240千克,超限运输2240千克,超限率为4.57%。津C706352022926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香河,途径喜邦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0635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2220千克,超限运输3220千克,超限率为6.57%。津C733522022428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西青,途径九园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3352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北杨超限超载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360千克,超限运输1360千克,超限率为2.77%。津C739622022119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西青,途径喜邦公路,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3962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960千克,超限运输2960千克,超限率为6.04%。津C761392022925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北京,途径伯王庄附近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6139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880千克,超限运输1880千克,超限率为3.83%。津C76389 2022414日运输石料,途经唐通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6389 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宝坻区大钟庄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100千克,超限运输1100千克,超限率为2%。津C7638920221010日从遵化运输沙子到天津,途径马伸桥治超检测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76389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560千克,超限运输1560千克,超限率为318%。津C838062022919日从遵化运输石子到天津,途径喜邦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83806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蓟州区马伸桥治超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2800千克,超限运输3800千克,超限率为7.75%。津CB26362022619日从遵化运输石子到天津,途径喜邦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B2636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武清区公路超限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960千克,超限运输2960千克,超限率为6.04%2天津安捷迅运输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40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天津安捷迅运输有限公司货运车辆总数25%。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过磅单、路政超限询问笔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清单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天津安捷迅运输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十五天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局

2023327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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