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津交(辰)罚〔2024〕01082号】
当 事 人 |
个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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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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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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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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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铁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 ||||
地址 |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杨北公路天津振兴轧钢厂旁经联线材办公楼二层201室 | |||||
联系电话 |
13821682037 |
法定代表人 |
习继伟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3MA070LR294 |
违法事实及证据: 1、中铁物流(天津)有限公司津CE8903于2023年6月2日从河北遵化华明镇金海料场运输砂子至天津北辰区华跃搅拌站,途经滨玉公路丰台超限站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E8903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宁河区丰台超限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100千克,超限运输1100千克,超限率为2%;津C65025于2023年6月3日从遵化市佳美料场运输沙子至东丽美城料场,途经滨玉公路宁河区丰台超限站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5025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宁河区丰台超限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400千克,超限运输1400千克,超限率为2%;津C63525于2023年6月14日从唐山运输石粉至永清,途经津榆公路江天重工门口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3525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南麻疸超限临时卸载点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3240千克,超限运输4240千克,超限率为8.65%;津C95156于2023年6月23日从遵化运输沙子至西青,途经津围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95156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南麻疸超限临时卸载点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1460千克,超限运输2460千克,超限率为5.02%;津CE8569于2023年7月12日从遵化运输沙子至北辰,途经津永支线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E8569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武静临时卸载点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 51940 千克,超限运输2940千克,超限率为6%;津CD0262于2023年7月29日从遵化运输沙子至北辰,途经津围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D0262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北辰区南麻疸超限临时卸载点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260千克,超限运输1260千克,超限率 2.57%;C26702于2023年7月29日从遵化运输沙子至北辰,途经津围公路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26702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 北辰区南麻疸超限临时卸载点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220千克,超限运输1220千克,超限率为2.49%;津C65025于2023年8月4日从遵化优联料场运输尾砂至天津市东丽区美城料场,途经滨玉公路宁河区丰台超限站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5025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宁河区丰台超限检测站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0200 千克,超限运输1200千克,超限率为2%;津C63208于2023年9月5日从河北省遵化市运输石子至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途经静霸线时,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津C63208为6轴货运车辆,法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49000千克。经静海超限检测站 检测认定该车货总质量为52470 千克,超限运输3470千克,超限率为7.08%。2、中铁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共有货运车辆55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占中铁物流(天津)有限公司货运车辆总数14.55%。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过磅单、路政超限询问笔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企业车辆清单。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 的规定,决定给予中铁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十五天 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 ,账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其他执行方式和期限:/ 。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