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扑救森林火灾预案

发布日期:2014-08-14 17:24 来源:北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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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确保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完成森林火灾的灭火救援任务,根据我国《森林法》和《天津市扑救森林火灾预案》,按照分级制定森林、林木扑火预案的原则和市关于各区县制定本区一级预案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为切实、有效地保护绿化成果,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护林防火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确保我区森林的安全。
二、预案预防的重点部位
1、外环线两侧绿化带。
2、京塘高速公路、津保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
3、一、二级河道两则的护岸林。
4、农田防护林网。
5、区属城镇各公园。
三、扑救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重点保障扑火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和重点森林、林木的安全。
2、坚持科学扑救,“阻、打、清”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减少森林和基础设施的损失。
3、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火情发生后立即报告,快速出击,积极消灭。
4、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扑救力量以专业公安消防队和护林防火专业队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
5、坚持统一指挥,分级扑救的原则。
四、一级预案的实施
按照市护林防火办的部署,预案分为三级:一级预案由区、县自行制定,二、三级预案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制定。
我区一级预案,按照各镇村管辖区域划分防火任务,“谁的树,谁负责”。
1、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各单位、各镇、各防火成员单位的护林防火工作。
2、各镇建立护林防火指挥室,由一名主管领导任指挥,设精干人员管理护林防火日常事务,负责制定本镇防火预案和本镇范围内的森林防护重点部位护林防火, 30分钟之内的火灾由镇、村自行扑灭,并及时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3、发生森林火灾各镇在30分钟之内无法扑灭的要及时上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区护林防火指挥部迅速协调驻区公安、消防、武装部和各镇专业队到达火灾发生地点,及时扑灭,并及时上报市护林防火办公室。
4、一级预案实施后,根据火势发展情况,通知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现场,协调各镇全面负责火灾扑救工作,并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启动二级预案(市级预案)。
5、二级预案实施后,全区各单位统一由区指挥部调配,听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6、要坚持预防为主。各镇、村对本辖区的林木要设专人看护,每年秋冬季节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打草灭荒,严格管理放牧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林区,对故意放火烧荒人员进行教育并及时上报区护林防火办,对造成损失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各部位林木不组织除草灭荒、人为造成火灾的要追究管辖区域单位和领导责任。
7、做好宣传工作。对各林木重点部位由区护林防火办树立警示牌,各镇村做好经常性的群众宣传教育工作,区电视台要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提高全区人民的护林防火意识。
五、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保障。护林防火重点镇(宜兴埠、小淀、大张庄、北仓、青光)应成立一支10-15人的季节性扑火专业队、登记造册、建制编队,并配备相应灭火工具和必要的通讯、交通设备,进行必要的战前训练,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第一梯队。区消防部门做为主力灭火梯队,实行军民联防。
2、扑火器材保障。区指挥部办公室配备生产工具100把,风力灭火机50台,以应对突发火灾事件。各镇扑火专业队、消防部门出动灭火时所需工具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配解决。
3、后勤保障。商业部门做好灭火用的食品等物品的供应,卫生部门做好药品、器械等医疗供应,各镇和交通部门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便于灭火队伍迅速到达火灾地点。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做出资金计划,报区政府审批后统一调配使用。
扑灭火灾后的各项支出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统计报请区领导和区财政部门结算。
4、火灾扑灭后进行损失评估,查明火因,并及时上报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北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我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张金锁(副区长)
副指挥:谭坤源(区武装部长)
季世贵(区农经委主任)
吴连岐(区农林局局长)
刘树棠(区公安北辰分局副局长)
成 员:温国祯(区财政局书记)
张子明(区建委主任)
王 勇(区卫生局局长)
李秋生(区消防支队队长)
(区政府办)
赵凤祥(区水利局局长)
杨承章(区商委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吴连岐同志兼任。

  北辰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我区护林防火工作,在区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实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各成员单位和职责如下:
区政府办公室:协助指挥长负责全区护林防火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地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搞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向区政府提交的请示、报告、有关文件的审批。
区武装部:负责协调驻区部队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与区护林防火办公室组织并领导和训练各重点镇的季节性扑火专业队,各镇林业站配合。
区农委:协调扑救森林火灾所需的资金和物资、协调处理扑救森林火灾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协调区商业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火灾档案,起草护林防火指挥部文件、制定护林防火基础设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护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
区建委:负责建委所属城镇护林和林木防火工作。
区公安北辰分局:负责调遣公安民警积极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维护火场秩序,保证救火车、指挥车顺利进入火场,负责组织重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区消防支队:组织消防干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与区护林防火办一起负责组织并参加护林防火安全检查。
区财政局:保证护林防火必需经费及时到位。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扑火现场的医疗救护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全区一、二级河道林木的护林防火工作。
区商委:负责灭火后勤食品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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