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生产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全区生产经营单位: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作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新法必将成为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秩序的有力法律武器。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决定共42条,修改了全法约1/3的条款,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突出五大亮点:
1.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等规定,增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公益制度。
2.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党委政府领导,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安全三必须,新兴平台经济监管等。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应对。吸取事故教训,餐饮行业燃气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矿山高危行业施工单位资质管理,违法分包、转包;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租借、挂靠,公开安全评估报告,对于新业态、新模式产生的新风险,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
4.加大违法行为成本。提高罚款金额;处罚方式更严,借鉴环保法律做法,增加按日连续计罚;加大关闭力度,主要负责人职业禁入;加大联合惩戒。通过利剑高悬,有效打击震慑违法单位,保障守法的合法权益。
5.完善政府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建设,依靠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1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版)已正式实施,生产经营单位既是安全生产法定的责任主人,也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收益者,我们呼吁:请各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践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战,为北辰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