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办关于启动区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区气象部门预报,我区7月29日夜间至31日,将出现强降雨,过程累计降雨量40~80毫米,局地80~100毫米,伴有雷电、局地短时强降雨和7~9级短时大风。29日夜间中到大雨(15~35毫米,局地35~50毫米);30日中到大雨(25~40毫米),局地暴雨(50~80毫米);31日白天小雨(1~5毫米)。海河流域中北部7月29日夜间至8月1日将出现强降雨,累计降雨量40~80毫米,局地150~180毫米。按照《北辰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办会商研判,定于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18时启动区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请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采取四级应急响应措施,及时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级防范应对,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点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手持电台、卫星电话等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队伍物资布防预置到位,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城区分部要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属地加快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闭。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镇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旅、商务、国动、住建、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做好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危陋房屋、公共交通、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视情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防汛预案及时向区防办报送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联系人:宋格;联系电话:26390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