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住建委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20 16:48 来源:北辰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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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为我区住房及建设施工领域的行政执法部门。

    2.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现有行政执法人员39人。2024年新增执法人员12人,因退休及离职原因,退出行政执法人员2人。

   3.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69件,相对2023年减少16件行政处罚案件,罚金减少180余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我区建设工程在施面积较去年减少150万平米;二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三是认真执行天津住建委2024年新颁布执行的《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4.2024年已制定了年度执法计划,并按计划完成了执法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1.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完成2024年北辰区住房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天津住建委2024年新颁布执行的《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方面共检查1034项次,累计下达责令整改执法文书676份,提出整改意见2232 条,下达责令停工执法文书27份,提出整改意见115条,整改完成率100%。其中安全生产执法检查545项次,下达责令整改执法文书468份,提出整改意见1952条,下达责令停工执法文书16份,提出整改意见97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严罚高压态势。

    房地产市场领域执法检查292项次,含销售中心执法检查125次,中介机构执法检查167次。

    全年进行行政处罚73起,共处罚金164余万元,结案67起(含2023年结转)。其中建筑质量类5起,施工安全类30起,文明施工类27起,建筑市场类6起,消防施工类5起。我委均向当事人履行了全部告知及救济程序。

    天津市北辰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依托“智慧住建综合服务平台”中“监督执法”和“工地管理”两个子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模式,使用工程建设标准库、规范监督执法工作流程、提高安全质量综合监管水平,打造“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全生命周期数字监管体系,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数字化管理事中事后监管作用,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4.目前我委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9人,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

    全年共自行组织培训、参加市住建委视频培训共计12次,40学时。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5.行政执法监督情况。一是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实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年组织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等方面逐项进行评查,并将案卷存在的问题以通报形式逐一反馈至各部门,以此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全委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

    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持证条件的一律注销并收回执法证件。定期组织开展全委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查测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

    三是开展行政处罚专项监督。开展行政处罚专项监督,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行政处罚权依法行使,我委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专项监督,主要针对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开展监督,确保行政处罚于法有据、程序规范、要素完备,推进行政执法权依法规范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执法监督实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存在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加强了对执法队伍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基本做到依法依规履职,但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还有欠缺,执法水平、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用法律手段解决住房和建设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是执行行政执法制改革,全面积极履行住房和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推进权责清单制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中履行权责清单,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法程序。

    三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

    四是持续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树立执法服务、人性化执法理念,执法中做到换位思考,真正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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