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亿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02 14:52 来源:北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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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814753

传    真:86814777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玻璃制品制造加工项目

天津亿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工业区内王朝南道6号

天津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亿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拟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工业区内王朝南道6号闲置厂区购置并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天津亿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制造加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玻璃3050吨。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对厂房进行设备安装,主要污染为设备安装噪声;施工期污染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污染物及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气

玻璃打砂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石英粉尘经两端集气罩收集后经引风机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中空玻璃涂胶和打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过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项目夹层玻璃夹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真空泵抽真空引至上述“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尾气经上述1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

湿式磨边和湿式钻孔用水经定期清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然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市北辰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声源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021.6.2-2021.6.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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