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6814753
传 真:86814777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为适应市场需求,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济效益,建设单位拟投资14064.08万元建设年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科技园区环外发展区高新大道65号,拟在现有车间内新购置部分生产设备,项目投产后,年增产3条冶金智能自动化生产线。 本项目东侧为景祥路,南侧为高新大道,西侧为中材(天津)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锐特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丁酯、臭气浓度。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运营期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5m高排气筒P1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经密闭收集后,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尾气通过现有2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焊接、切割工序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TRVOC、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 相关限值要求;乙酸丁酯、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可见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内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根据预测,排放口处水质可以达到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室外风机选用转速比较低的、额定噪声声级比较低的设备,设置独立隔声间,加装隔声罩、消声棉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要求,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焊料及焊渣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除尘器集尘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等收集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城管委有关部门及时清运。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无 | 2022.1.25-2022.1.2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