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利夫特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电动自行车配件9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 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年产电动自行车配件900万件项目 | 天津利夫特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腾兴道13号谷川高科青光产业园 | 天津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利夫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腾兴道13号谷川高科青光产业园(天津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21号厂房全部、22号厂房局部,新建年产电动自行车配件900万件项目。项目租赁建筑面积4838.04m2,项目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电动自行车零部件900万件。 | (1)项目注塑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项目破碎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采用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由污水管网排入双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6)设备及风机噪声等均通过设备选型并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 (7)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去向明确。 | 无 | 2022年6月23日-2022年6月2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