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微特电机组件10000套、电气焊装机箱2200台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 真:022-8681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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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微特电机组件10000套、电气焊装机箱2200台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内高新大道64号 |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北辰科技园区高新大道64号(七所高科现有A车间内),因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7研究所的要求,从事电气焊装机箱和微特电子组件的生产,产品全部供给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07研究所进行后续机电一体化设备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微特电机组件10000套,电气焊装机箱2200台。 | (1)混料工序、浇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万向吸气臂收集,抽真空工序、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焊接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表面清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万向吸气臂收集,上述废气一同汇入一套“布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箱”处理,尾气依托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排放。 (3)设备噪声经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治理后排放。 (4)废包装、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站;废桶、废酒精瓶、废脱脂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B车间南侧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无 | 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