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瑞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输液接头保护器500万件、吸痰管50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输液接头保护器500万件、吸痰管500万件项目 | 天津瑞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北辰区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45-1 | 天津华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瑞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20年12月17日,主要从事医用输液接头保护器和吸痰管的制造、加工。建设单位拟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输液接头保护器500万件、吸痰管500万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北辰区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45-1,租赁房主李文鹏位于优谷新科园的闲置的45#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并进行相关生产。 本项目位于北辰区京福公路东侧优谷新科园45-1,地理经纬坐标为N39.215566°,E117.039561°。项目四至情况为:东侧为优谷新科园闲置的66#空厂房;南侧为天津奥展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天津亿博仁科技有限公司;北侧为优谷新科园闲置的43#空厂房。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本项目生产车间(3F,高度15m)。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成型、挤出成型、制袋、封口、丝网印刷(含印版擦拭)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臭气浓度。 (1)注塑工艺、挤出工艺、点胶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 ①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为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热熔、注塑等工艺”要求(其中TRVOC排放浓度50mg/m3,2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7.6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0mg/m3,2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6.1kg/h); ②排气筒P1排放的苯乙烯、丙烯腈、甲苯、乙苯、1,3-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其中苯乙烯排放浓度20mg/m3,丙烯腈排放浓度0.5mg/m3,甲苯排放浓度8mg/m3,乙苯排放浓度50mg/m3,1,3-丁二烯排放浓度1.0mg/m3);乙苯、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 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其中25m高排气筒苯乙烯排放速率为5.5kg/h,乙苯排放速率为5.5kg/h); ③排气筒P1排放氯化氢、氯乙烯有组织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其中;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m3,2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0.915kg/h,氯乙烯排放浓度36mg/m3,2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85kg/h); ④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排气筒周边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为本项目东侧的天地华龙(天津)试验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7F,高度25m),距离本项目最近距离约90米。考虑到排气筒过高的安全性,本项目排气筒高度设定为25m,排气筒高度不满足高出其周围半径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 5m 以上,氯化氢、氯乙烯排放速率应严格50%执行。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设备外排浓水一起,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天津市北辰双青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室内设备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阻隔等防护措施,再经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对室内噪声源综合降噪能力达到15dB(A)以上;室外风机设置减振垫、隔声罩、吸声棉等降噪能力达到10dB(A)以上的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昼间65dB(A)),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声环境质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边角废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RO膜由厂家回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包装瓶、生产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棉纱及环保设备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无 |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