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220kV北白一二线、110kV和重线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220kV北白一二线、110kV和重线迁改工程 |
天津市津辰银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输电线路:全线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境内,线路途经北辰区小淀镇、大张庄镇。 |
天津创水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工程包括220kV北白一二线、110kV和重线(110kV和发线和110kV吉发线)。220kV北白一二线架空线路全长约16.2km(其中北白一线双回路7.8km由南麻瘩项目负责报告编制、申报),电缆长约1.7km;110kV和发线电缆路径长约3.45km,新建110kV双回架空线约1km,利用本工程建设的4回路挂线2.74km(北白二线);110kV吉发线电缆路径长约1.95km。 |
(1)施工期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施工固体废物等。建设单位应严格贯彻《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管理标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天津市建设施工二十一条禁令》、《天津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规定》等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防尘减噪减振措施,并对垃圾等固体废物实行无害化管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可能会对沿线地表植被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做好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工作,对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措施以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可将生态环境影响尽可能降低。 (2)运行期通过模式预测和类比监测分析,本工程运行期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通过采用表面光滑导线、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以降低可听噪声,预计本工程架空输电线路线下声环境可以维持在现状水平,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产生,无新增废水及固体废物,主要污染为输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磁和噪声,在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后,均可满足环境标准要求。 |
无 |
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