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天祥屹科技有限公司年表面处理1200吨金属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表面处理1200吨金属零部件项目 |
天津天祥屹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温家房子村工业区华实道82号 |
天津绿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天祥屹科技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拟投资300万元人民币,新租赁权属于天津市北辰区前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华实道82号的8号车间(位于现有6号车间东北角约35m处)建设“年表面处理1200吨金属零部件项目”。项目新增1条喷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1条喷漆生产线及配套设备,形成新增年表面处理自行车架及其他金属零部件等1200吨的加工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劳动定员20人,工作制度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1)废气:项目运营期新增排放废气主要为喷粉涂装、喷漆涂装及贴花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新建配套治理设施及 2根排气筒(DA006、DA007)。其中,喷粉工序未上粉的粉末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2#滤芯+旋风回收系统”回收,未被回收的粉末由引风机引入1套“3#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经热循环风机实现热量循环使用,多余废气经固化室与粉房相连的封闭缓冲间收集,喷漆线调漆废气经调漆室负压收集,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经“水帘式漆雾捕捉装置”预处理,再与喷漆废气、流平废气及喷漆后烘干废气通过负压收集,贴花后烘箱进出口均在负压贴花间内,烘干废气经贴花间进出口顶部吸风口及贴花间负压收集,以上各股废气统一引至 1套“3#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O07)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新增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经8号车间现有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再与6号车间经过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现有工程的生活污水一起汇总至租赁厂院总排口,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最终由厂院总排口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北辰区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项目运营期新增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空压机、送风风机及室外环保设备风机,其中室外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并加装隔声罩等降噪措施。根据报告表预测结果,经隔声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四侧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漆渣、含漆废水、废漆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物、废粉桶、废贴纸、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干化漆膜、废空气过滤网、废催化剂及废滤芯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催化剂和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干化漆膜及废空气过滤网交给有资格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其他废物均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城市管理部门定期清运。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