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市万博线缆有限公司矿缆及线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31 10:55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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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市万博线缆有限公司矿缆及线缆扩建项目

天津市万博线缆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景顺路 2 号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为满足市场需求,企业投资680万元建设“天津市万博线缆有限公司矿缆及线缆扩建项目”。项目主要在现有丙车间新增绞线机、挤出机、激光打码机等设备进行矿缆的生产(矿缆由矿缆线和尾套组成,尾套在组件车间进行生产),在组件车间3层新增注塑机并依托现有的粉碎机、剥皮机等设备进行矿缆尾套的生产,在虹桥车间新增高温挤出机、B1燃烧设备并依托现有的检测设备进行线缆的生产及性能检测。项目年产矿缆2.4万km、仪表仪器高温线(线缆)1200km。项目已建设,此次补办环评手续。

(1)废气:项目虹桥车间高温线缆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燃烧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集中收集,以上收集后废气共同进入在建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现有1根20m高排气筒P3排放。

项目组件车间新增矿缆组件尾套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进入在建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现有1根25m高排气筒 P6排放。

项目依托现有组件车间焊接、粉碎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现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现有1根25m高排气筒 P7排放。

项目丙车间新增矿缆挤出和激光打码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设备上方的集气罩收集,进入新增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新增1根25m高排气筒P9排放。

项目排气筒P3与P9为等效排气筒P39等效。

考虑到集气效率,项目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项目用水为产品挤出工序及注塑工序的冷却水,依托现有冷却塔,现有工程设置循环水池,无与外界连接的管道,不外排。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挤出机、注塑机、绞线机及室外的环保风机等设备。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及距离衰减,室外风机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东、南、北三侧厂界噪声影响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西侧厂界噪声影响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铁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聚酯带、废样品、废下脚料、集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聚酯带、废样品、废下脚料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其他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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