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新增路面铣刨料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86814777
联系电话:022-86814753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新增路面铣刨料破碎、筛分生产线项目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闽创路天津第一市政材料供管站院内 |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施工分公司无偿使用北辰区闽创路场院内现有的土地,现有工程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已取得环保手续。 为顺应市场需求,企业计划投资 20 万元,利用公司现有封闭原料仓内空置处,使用面积约 500 平米,购置锤式破碎机、筛分机及环保设备,将回收后的路面铣刨料破碎筛分处理,得到再生 骨料,再生骨料作为产品直接外售,该设备最大处理能力为 120t/h,每年处理回收的铣刨料约10万吨。 |
(1)废气:项目运营期皮带输送、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输送机出处、破碎机头处和筛分机头处的集气罩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新增的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无废水排放。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天津津商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破碎机、筛分机及室外环保设施风机等。室内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室外风机通过设置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所有设备仅昼间运行。根据报告表结论,四侧厂界昼间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清运。在落实了固体废物的收集、厂内暂存及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无 |
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