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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0 19:35 来源:北辰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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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北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区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北辰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有效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群众关注关切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统筹做好政策文件发布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发挥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用。2023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79件。

)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时限和方式,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水平。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加强部门协作会商研判,审慎做出答复,防范法律风险。2023年,全区各单位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07件,较上年增长37.52%。答复1795件(含上年结转申请18件,另30件顺延到2024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务公开审查流程,严格落实一事一审、事前审批和“谁制定谁审核、谁发布谁审核”等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合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对于已公开的现行有效政策文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

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定期维护,规范决策意见征集、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栏目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落实等工作情况。持续提升网络平台规范管理和安全运维能力,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高质量发展。做好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督促开办单位对即将超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更新。关停低效政务新媒体账号17个,推动我区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优化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各项指标内容,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加大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考核作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3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6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17

行政强制

12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1.9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78

29

0

0

0

0

180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17

26

0

0

0

0

7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1

0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9

0

0

0

0

0

1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0

0

0

0

0

0

1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6

0

0

0

0

0

1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2

0

0

0

0

0

1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06

3

0

0

0

0

70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3

0

0

0

0

0

1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7

0

0

0

0

0

2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9

0

0

0

0

0

79

2.重复申请

46

0

0

0

0

0

4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2

0

0

0

0

0

5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

0

0

0

0

0

8

3.其他

30

0

0

0

0

0

30

(七)总计

1766

29

0

0

0

0

17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0

0

0

0

0

0

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8

2

1

14

5

0

4

1

10

7

0

0

0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有待提高。下一步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深化为民办事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信息公开申请中结果纠正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整改处理情况

2023年度行政复议为结果纠正的8件。其中,申请人自行撤销5件,确认违法的3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说明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北辰区作出缴费通知2份,总金额2910元,实际收取总额110元。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结果为其他的30件。其中15件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15件为申请人撤销申请。

(三)2022年度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未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10件,审理结果均维持原行政行为。

(四)2023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为其他结果的情况说明

2023年度行政复议为其他结果的2件,申请人均未补正,视为放弃申请。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为其他结果的4件,1件为申请人撤回诉讼,3件最终判决结果认定答复行为违法。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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