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示范小城镇13P-10-07单元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5 17:54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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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北仓示范小城镇13P-10-07单元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及本市相关规定,依据天津市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北辰区北仓示范小城镇13P-10-07单元西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于20214月经市政府批准(批复市规划资源局“津规资源报〔2021150号”文件)。根据方案实施情况,现需核减部分开发地块,按规定编制调整方案,现将调整方案的核心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方案总面积50.7422公顷,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50.7422公顷。截至目前,已实施征收17.4135公顷。因部分地块近期无法落实招商项目的原因,拟核减尚未实施的开发地块19.7637公顷,其中集体土地19.7637公顷,具体范围见附图。调整后情况如下:

调整方案包含1个片区,总面积30.9785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7.4135公顷,集体土地13.5650公顷。调整方案拟申请征收集体土地13.5650公顷,涉及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李咀村1个村,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

二、主要用途和实施计划

本次成片开发调整范围内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供热用地和防护绿地。

本次成片开发于2022年已实施面积17.4135公顷,2026年计划实施面积13.5650公顷。

三、公益性用地分析

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总面积19.4870公顷,占成片开发总面积的62.9%,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号)、《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津规资源发〔20241号)以及本市相关要求。

四、合规性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符合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位于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不涉及天津市绿色生态屏障,涉及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建成区分区,符合管控要求。

五、权益保障

本次成片开发在实施土地征收时将依法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生计。

六、意见反馈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wangfs08@vanke.com提出反馈意见。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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