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庆祝新春佳节的一项传统习俗,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喜庆色彩的同时,但同样会带来环境污染、火灾事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问题。
为更好的守护蓝天白云,保障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环保、健康的新春佳节,依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镇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为此,北仓镇人民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有关禁售禁燃规定,带头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健康环保的方式欢度节日,为自己、为他人、为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从身边做起,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理念。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售、禁存、禁燃”烟花爆竹的规定和意义,传播文明新风正能量,争做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播种机”。
三、从现在做起,自觉成为烟花爆竹禁放监督者。发挥主人翁意识,引领新风正气,主动劝阻、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积极举报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美丽北辰贡献自己的力量。
预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北仓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