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张庄镇转发关于做好北辰区2023年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北辰区2023年度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参保人员申请提前退休的工种,是指按照原劳动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目录确认的工种。设立特殊工种的企业和企业特殊工种岗位,应经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截至2024年3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市,具有从事特岗工作经历,并已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中备案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
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原国务院主管部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审核计划申报
企业或存档机构分别填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人员花名册》(附件2)各1份。
(二)资格审核申请
1.申请人应于办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至少提前一个月(以下简称“申请月”)的5日以前,提出特岗审核申请。其中,单位职工向所在企业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申请书》(附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在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前应确认批件齐全、年龄符合、特殊工种原始材料齐备,符合政策标准和规定,方可向所在企业或存档机构提出资格审核申请。
2.经核实符合从事特岗工作经历认定条件的,负责核实的企业应在车间、厂房、食堂等职工工作场所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4),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的,受理申请的企业或存档机构应于申请月15日以前,向申请人参保所在区人社局申请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表》(附件5,3份);《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动人员资格审核情况月报表》(附件6,1份);《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申请书》(附件3,1份);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档案及其他证明从事特岗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和凭证;《公示报告》(附件7,1份)。
三、时间安排
(一)审核计划申报阶段
1.申报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23日。
2.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交北辰区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表格电子版报送bcqrsjshbxjbb@tj.gov.cn。
3.申报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A座二楼15号窗口。
(二)资格审核申请阶段
北辰区2023审核年度特岗审核工作逐月开展,具体审核时间请按月份进行预约。
特岗审核咨询电话:26391270-2015。
四、 注意事项
1.上述表格见附件,所有两页的表格,均双面打印。
2.表格中内容均应填写单位及个人完整信息,表格填报信息经核实无误后,再进行申报。
3.申报单位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