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权益类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1-10-27 11:49 来源:大张庄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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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在外省市缴纳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之前在天津的缴费?

答:如果您已在外省市缴纳养老保险费,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将原在天津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外省市。

2.之前在天津上班,现已回老家,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吗?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金额不可以取出,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将原在我市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您的老家。

3.如何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

答:您可以任选以下四种渠道中的一种,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

(1)网上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社保查询”-“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或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或登录“天津人社局官网”(http://hrss.tj.gov.cn),“社会保险个人网上经办”-“权益查询”-“天津市个人权益记录单”;

(2)掌上办理:登录“掌上12333”APP、“天津人力社保”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该业务;

(3)智能终端办理:参保人使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设在社保分中心等处的自助智能终端设备,在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模块,办理该业务;

(4)现场办理: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就近到我市社保分中心的柜台现场办理。

4.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系统提示“参保关系不存在”,怎么办?

    答:您好,您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中的“社保查询”—“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模块,确定您的养老保险关系归属地,然后再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可以咨询我市各社保分中心,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帮助。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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