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里街道开展元旦节前党风廉政教育

发布日期:2021-01-07 15:22 来源:集贤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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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月31日上午,集贤里街道开展机关党员干部和社区书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确保廉洁过节。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动员会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元旦节前教育,会议要求各部门、各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充分认识持续正风肃纪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坚守"十严禁",确保廉政过节。

本次大会旨在通过不断强化节前廉洁教育,进一步增强街道和社区干部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逐步建立起逢节必学,规范化、制度化的警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营造街道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十严禁》

一是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二是严禁领导干部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以及其他礼品;

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金;

四是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五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六是严禁以研讨会、学习培训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

八是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以调研指导、学习考察为名进行变相督导考核,禁止走秀式调研、表演式慰问或以文山会海“落实”工作;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降低工作标准,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拖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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