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集贤里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2:20 来源:集贤里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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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集贤里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集贤里街道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280条,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2次,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1次,明确2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制度。街道办事处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特点,起草《集贤里街道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

3.及时回应诉求。街道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新媒体平台、党群服务大厅政策咨询台等开展咨询服务600余人次,政务服务事项7500件,及时解答公众对政策文件提出的问题。每半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列席街道会议,听取意见建议,为街道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4.规范公开内容。街道党政办负责领导信息、服务内容、人员变更等信息主动公开,累计公开教育、医疗、就业等社会民生热点领域信息50余条,引导居民群众了解政府各项工作,主动参与和监督政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5

0

18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过去的一年中,集贤里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公开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1.丰富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政务公开工作中既要注重形式,也会注重公开重点,避免信息公开走向形式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积极做到全部公开,能更好地对我街道工作进行监督。

2.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新《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3.注重公开实效,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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