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1 08:55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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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建设,实现我区工业经济“十四五”发展目标,将开展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工作。为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成片开发用地土地征收工作,结合北辰区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为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现将《方案》核心内容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本次《方案》确定的成片开发位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内。片区范围内共划分为三个地块,土地总面积约为59.883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四至范围

土地面积(公顷)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权属情况

地块1

东至:富华路

南至:津永公路

西至:富荣路

北至:腾旺道

17.7805

防护绿地、公路用地、农用地

集体权属单位:北辰区双口镇双口村第二村农民集体、北辰区双口镇双口村第三村农民集体、北辰区双口镇安光农民集体

国有权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天津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园区企业(共3家)

地块2

东至:京福公路

南至:安光引河堤路

西至:北辰区双口镇双口村第三村农民集体土地

北至:津雄高速绿化带

21.8437

公路用地、农用地

地块3

东至:京沪高铁

南至:安光引河堤路

西至:京福公路

北至:津雄高速绿化带

20.2593

园区企业、防护绿地、公路用地、农用地

片区范围内已按规划完成大部分城市道路的建设,外部水、电、气、热、通讯和消防基本具备地块开发条件。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片区位于北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片区开发建设是全面促进北辰工业经济效益提升,加快结构调整,落实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园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重要工作;

2、是增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的产业聚集效应,推动医药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基地发展建设,促进北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

3、片区的成片开发建设的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前土地利用规划,与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土地整体利用方式一致。从现有农业用地开发建设为工业用地,可提高该片区的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土地利用收益。

三、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该片区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根据《天津市北辰区13p-10-01、02、09、11单元土地细分导则》,片区规划地类为一类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路用地、防护绿地。片区主导功能为工业。

四、成片开发合规性

1、根据《天津市北辰区13p-10-01、02、09、11单元土地细分导则》,片区的公益性用地主要包括公路用地、防护绿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及工业用地中的绿化用地。公益性用地总面积约为21.38公顷,占片区土地总面积的35.70%,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2、根据开发范围和《天津市北辰区13p-10-01、02、09、11单元土地细分导则》,片区待开发部分具体用途包括一类工业用地、公路用地、防护绿地、公用设施用地。片区开发用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3、片区土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天津市北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要求,符合成片开发的底线约束要求,选址具有合理性。

五、拟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

园区主要功能为医药医疗器械产业,该片区拟建设项目以工业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变电站、园区道路和防护绿地。结合北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片区整体于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拟建设项目

年度实施计划

地块1

工业项目、防护绿地

2025年底前完成土地征收;2026年底前土地供应工作

地块2

工业项目、变电站、园区道路、防护绿地

2026年底前完成土地征收;2026年底前土地供应工作

地块3

工业项目、园区道路、防护绿地

2024年底前完成土地征收;2025年底前土地供应工作

六、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片区成片开发建设后,通过出让工业用地的收入,实现成片开发成本投入的平衡。并且能够推动园区和双口镇的建设、完善园区周边基础设施条件、为当地创造就业和经营的新局面。促进北辰区工业经济的发展。

七、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告》(2023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准执行。

2、征地程序:严格参照《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津规资源发〔2021〕262号)执行。

八、征求意见范围及时间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及可能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其他公众也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2、主要事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建议、意见。

3、主要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将署名建议或意见反馈至邮箱guijianbu_ch@126.com

4、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医药医疗器械工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成片开发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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