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人社局《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延长相关政策有效期的通知》的通知
近期,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2023年到期的人社政策有效期进行了延长,其中:
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3号)1个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0月31日;
对《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遴选社区服务型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0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10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8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7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 89号)6个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对《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91号)1个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现将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津人社办发〔2023〕15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延长《天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ofd
津人社办发〔2023〕24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延长部分就业创业政策有效期的通知.pdf
津人社办发〔2023〕25号—市人社局关于延长《市人社局关于规范就失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pdf
津人社办发〔2023〕26号—市人社局关于延长《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