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广)源街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度青(广)源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司法部门的有力指导下,锚定依法治街总目标,扎实推进各项行政执法工作。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青(广)源街行政执法主体为街道办事处,由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权,职权名称、法定依据、运行流程、责任事项等均在北辰政务网中北辰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内公示。
(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青(广)源街综合执法大队目前有参公编制14人,其中外地借调1人,街道内部借调6人,在岗参公执法人员7人(持证)。
(三)行政执法案件情况。2024年办理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1件,同比2023年度数量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在保证执法成效的基础上坚持柔性执法,以劝诫、警告的执法方式为主。
(四)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完成情况。2024年初青(广)源街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年行政执法检查1608件,办理简易程序1件、一般程序2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1、规范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穿着全国统一城市管理制服并佩戴标识、标志;在完成行政处罚决定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录入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及时公示。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4年按照区司法局相关规定,完善文字记录案卷、巡查记录,落实全过程执法记录,对重要执法活动的相关视频、录音进行长期保存,同时加强案卷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围绕占路经营、环境污染、垃圾分类、私搭乱盖、楼道堆物等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十余次,为打造路面畅通、规范文明行为、创造宜居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居民满意度明显上升。另外,协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十余次,提高了执法效率,有效保证了执法行动的公正性。
(三)执法方式创新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针对违法行为轻微、首次违法的相对人进行口头警告,免于处罚;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确保法律法规的普及,倡导人们规范自身行为,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三是端正工作态度,主动听从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从中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完善自身工作。
(四)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积极参与培训。2024年,选派业务骨干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关于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的培训,并于培训结束后传达至每一名执法人员,做到知行合一,将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
2、建立定期交流制度。为丰富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经验,我街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做到经验共享,有力提升了办案效率。
(五)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2024年,我街在执法监督平台上传行政执法检查 件1608,简易程序1件,一般程序2件,无瞒报、漏报;二是依托北辰区12345热线平台,充分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结合自身职责做好沟通、协调、解决等相关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质量问题
2024年度办理案件无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但行政执法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一是执法过程全记录落实不到位,执法过程缺乏危机意识而疏于记录,遇到突发事件极有可能面临证据不足的问题,影响取证和后期的案件办理;二是因执法人力不足,无法做到执法范围全覆盖,只能围绕重点点位、重点人员和重点单位进行管理。
(二)执法人员素质问题
我街行政执法人员虽能做到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但目前依然存在业务知识不扎实、案件办理不严谨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业务培训时间及频次不足、缺乏规范的办案经验。
(三)体制机制障碍及其他问题
1、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缺少对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普法宣传教育及应对执法过程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等经费预算。
2、行政执法装备配备不足。缺少执法取证器材、通信防护器材、服装等必要执法工具,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效率。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街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一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加强人员管理;二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抵制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定期进行自查,及时纠正工作偏差;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五是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按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相关要求按时上报执法信息,认真回复、协调、解决信访事件中的民意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