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知识科普宣传
献血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
一、献血基本条件:
(一)年龄:适合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体重:男性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
(三)血压: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压差大于30mmHg。
(四)脉搏:每分钟60-100次,高度耐力的运动员每分钟50-100次。
(五)体温正常。
(六)发育正常,营养中等以上。
(七)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八)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九)四肢无严重残疾,关节无红肿及功能障碍。
(十)胸部:心肺正常。
(十一)腹部:正常,无肿块,无压痛,肝脾无肿大。
更多要求请看“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
二、献血前注意事项:
(一)学习了解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二)不要空腹,不要食油炸食品和油腻食品,适宜吃稀饭馒头和小菜;保证足够的睡眠,不要熬夜。
(三)献血前一周如有感冒、发热、腹泻等;女性在月经期及月经期的前后三天,应暂缓献血。
(四)填写《献血登记表》一定要认真仔细,特别是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电话,都要登记。
三、献血时注意事项:
不要紧张,轻轻松松几分钟就可以结束。一般来说,捐献200毫升需要3-5分钟左右;捐献400毫升需要6-10分钟左右。
四、献血后注意事项:
(一)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饮酒,保证充足的睡眠。
(二)保持针眼周围洁净、干燥,不要用手揉搓。洗澡以淋浴为好,避免脏水污染针眼,以防感染。
(三)24小时内不要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适当休息,个别出现倦怠感觉者,只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也会很快消失的。
(四)献血咨询电话:022-27615555
献血流程
1.填表:献血前,献血者须填写一份《献血者健康情况征询表》,所有资料绝对保密;
2.健康征询:每位献血者必须接受献血前健康征询,如实反映自己的健康状况;
3.体检:量血压、测脉搏、称体重;
4.血液检测:化验血型、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谷丙转氨酶等;
5.采血:体检、初筛化验合格后进行采血;
6.休息:献血后,须压迫针眼5-10分钟左右,在采血现场休息至少15分钟;
7.领取献血证和纪念品。
献血者用血权益
根据《天津市公民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本人可以累计免费享受无偿献血量5倍的医疗用血;五年内未用血的,五年后终身免费享受等量医疗用血。
无偿献血者在本市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的,可终身免费享受医疗用血。(1000毫升累计自2005年1月1日起计算)已经享受用血返还政策的部分,不再累计计算。公民捐献机采成分血,每一单位按800毫升全血计算。
献血者家庭成员用血权益
根据《天津市公民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可享受用血减免政策的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包括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父母及子女。
在本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五年内可以累计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相等的医疗用血。已经享受用血返还政策的部分,不再累计计算。公民捐献机采成分血,每一单位按800毫升全血计算。
血费报销流程
在天津市血液中心献血的献血者,在外地用血后,可根据政策全部或部分减免血费,报销方式如下:
方式一:下载安装“津心办”APP,登录“津心办”,搜索"血费报销",按要求进行。
方式二:邮寄报销
所需材料
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无偿献血证;户口簿(献血者与用血者需在同一户口册内)、出生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关系证明;出院结算收据;每日清单或用血明细(以上材料邮寄复印件即可)。
献血者本人银行账号(必须为献血者本人);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424号,天津市血液中心血源管理科收
邮编:300110
联系电话:27618866。
备注:无偿献血者本人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自其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可以累计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相等的医疗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