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青光镇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为加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区财政局、发改委、城管委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相关文件规定,我镇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一、强化组织、制定方案。为做好我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制定了青光镇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青光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二、健全机制、规范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健全城镇垃圾处理征收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处理差别化收费标准,对坐落在本镇域内的工商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所有法人单位及城镇居民和按规定办理居住证的外埠来津人员等,均应缴纳城镇垃圾处理费。

三、结合实际、推动落实。镇公共管理办按照市、区关于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先机关事业单位后企业团体再个体工商户居民小区,积极深入相关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向缴纳义务人办理费款核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费款,完成数据申报和缴费等工作。
城镇垃圾处理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区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各区统筹安排用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理、转运、垃圾处理等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