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长吹哨、部门报道” 青光镇扎实推进河湖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河湖治理保护联防联控的决定》(市总河(湖)长1号令)文件精神,落实“河(湖)长吹哨、部门报道”制度要求。为实现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提高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水平。青光镇在日常巡河过程中发现有污水管道塌陷导致污水倒灌污染河道现象,按照河(湖)长制吹哨要求,11月26日下午,联合区河(湖)长办、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共同协助我镇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一行人员分别来到青光村一道沟、青光村二百四1.2号沟、青光村中学东干渠、韩家墅凤河、凤河支渠、李家房子村碧水蓝湾南侧沟、李家房子村中学东干渠、铁锅店村南干渠、北干渠等受污染较为严重的水体周边,实地查看点位情况并分析原因,同时由区河(湖)长办、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拟定修复水环境整改方案,并进行分步实施,尽早改善全镇水环境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