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C-23090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14:00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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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C-2309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通过电子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ZB-C-230904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国土空间规划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14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40 140 其他服务 编制《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国土空间规划》,按时提交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数据库、规划附件等成果成果需满足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要求,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磋商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磋商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磋商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截止投标日前近1个月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开标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质要求: 1、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会。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1)请将标书款转账至支付宝账danielshi1996@163.com,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单位名称”。(2)标书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单位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yinghuazhaobiao1@163.com。(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4)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65号汇金中心42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65号汇金中心4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京福公路联东U谷3号楼1门
联系方式:15022457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65号汇金中心1号楼42层4201室
联系方式:15522385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工
电 话:1552238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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