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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0 11:22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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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光镇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立足自身职能,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56件。信息主要类别有:工作动态、领导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预决算、安全应急、公开目录及其他公开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度受理申请27件,同意受理答复总数2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统一、职责分清,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政府运作的公开性、透明性。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并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0

0

0

0

0

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0

1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青光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公开审核标准还不够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足,导致不能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内容回复质量不高等。针对以上自查问题,我镇主要从强化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实施《条例》进行改进,落实情况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通过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具体负责人员和村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同时,主要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程序,及时、准确的公开本镇所开展的相应工作信息。

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微信公众号大喇叭、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及时公开我镇政务公开信息和政府工作动态,加大政务公开领域宣传力度。

三是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抓好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说明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2年度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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