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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16:09 来源: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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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青光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持续做好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由党政办专职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着力强化信息发布等内容维护。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数量59件。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部门办件、法律顾问审件、重大事件会商的工作流程,切实提升办件质量。2024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41件,同意受理答复总数41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度我镇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镇党政办系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通过专栏集中对外公开,对公开内容做到动态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提升网络平台建设管理规范性、网上运维安全保障能力,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将镇党政办作为镇政府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一站式流转和服务,确保了申请渠道的畅通性。

)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镇政府政务网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修补薄弱环节,有效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

0

0

0

0

0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1

0

0

0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单位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高质量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事项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干部队伍政务公开素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实时挖掘各项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特别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加大与单位内各部门对接力度,努力做到产生的信息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我单位收到两件公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该申请内容性质属于咨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范畴,故在本年度办理结果中归为“其他”事项。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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