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温馨提示
关于燃气安全使用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广大燃气使用生产经营单位:
由于新冠疫情逐渐稳定,复工复产单位越来越多,特别是使用燃气管道和燃气瓶的商户,要注意燃气使用中的安全。为防止发生因燃气泄漏和使用燃气瓶不当引发的燃气爆燃和气瓶爆炸等伤人事件,在此温馨提示您关注燃气安全:
1.复工复产同时,要第一时间检查燃气和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坚决不带病作业。
2.应选购符合国家标准、带有安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使用时人不能远离,使用后应关好灶具开关、灶前阀,防止泄漏。燃气具过期应及时更换。切勿使用节能罩。
3.燃气瓶使用年限为8年,每4年到专业机构进行一次年检。严禁存放、使用50公斤的燃气瓶。燃气胶管应每18个月更换一次,要经常检查是否存在老化、开裂、鼠咬及连接处是否用卡子固定,建议选用使用寿命长的金属波纹管。
4.应根据气源类型选用并正确安装燃气报警器,报警器宜选择靠近燃气表或燃气管道接点的位置安放。
5.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6.发现异味要立即开窗,远离现场拨打服务电话报修。切勿触碰各类电器开关或携带火种进入室内。
燃气安全关乎社会安全,安全生产从燃气安全开始!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的经营环境。
瑞景街公共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