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北辰区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开发区,各相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3号)和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局牵头制定了《天津市北辰区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天津市北辰区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质增效,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3号)和市人社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通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深入总结和全面展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显著成效和特色做法,着力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制度,优化服务措施,打造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就业创业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创建目标
实施北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五项行动,经过一年创建,北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制度更加规范、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手段更加智能、服务成效更加明显,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效率、满意度全面提升,着力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2023年,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95万人,服务创业群体2000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4000人次,杜绝大规模失业和大规模经济性裁员事件发生,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1.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以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为龙头、16个镇街党群(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281个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为触角,完善三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形成15分钟服务圈模式。持续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科学划分功能区域,配置打印机、复印机、自助服务一体机、政策宣传栏、信息公示栏等必要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设施设备,就近向劳动者提供高质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在全区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满足劳动者多样化、多层次就业服务需求,到2023年底,各镇街至少有1个社区或行政村达到市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标准。(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
2.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区、镇街、村居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队伍。每个镇街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6人,每个村居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加大区、镇街、村居三级人社工作队伍培训力度,全年区人社局、社保分中心组织各镇街、开发区开展二级培训不少于10学时,各镇街组织村居开展三级人社经办业务内部培训不少于10学时。依托人社部练兵比武平台,组织全区人社队伍参加“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选拔一批“日日学之星、周周练能手、月月比达人”,推动窗口人员必学、新进人员必学、新出政策必学,巩固“三级联动、全员覆盖”练兵比武成效,区、镇街、村居“人社知识通”比例分别达到100%、90%、80%。2023年,各镇街、开发区至少有1人取得天津市“练兵比武明星”称号,我区力争有1人取得“全国人社知识通”称号。(责任单位:人社局、社保北辰分中心,各镇、街)
3.规范拓展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功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势,提升市场信息归集匹配精准度,强化就业创业和用工服务导向,以区域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为指引,面向重点产业及重点就业群体,举办具有一定规模、形式灵活多样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依托“北极星”直播带岗平台,滚动播放企业招聘信息,持续打造全天候的用工对接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许可程序,加强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责任部门:人社局、人才办、政务服务办、市场监管局)
4.推进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加强线上、线下零工市场建设,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大零工信息归集、发布力度,区、镇街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开设零工服务专区或服务窗口,鼓励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零工市场运营主体开展灵活就业用工专场招聘活动。加大“北辰零工”线上零工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在“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和各镇街微信公众号中设置链接端口,引导企业和求职者在平台发布招聘、求职信息。各镇街特别是小淀镇、青光镇、双口镇、宜兴埠镇、西堤头镇要加强对人员密集自发劳务市场的服务管理,对本区域自发劳务市场的数量、地点、规模、人员构成及主要来源、雇主情况、用工类型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建立工作台账,组织人员对交通、市容、治安秩序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新建、升级或改造的方式,到2023年底,我区要建成1家规范化零工市场,并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责任单位:人社局、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住建委、公安分局、城管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镇、街、开发区)
5.加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金保障力度。用足用好中央直达资金和市级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制定并落实好《北辰区人社局关于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就业服务质量的具体办法(试行)》和《北辰区人社局关于落实扶持零工市场发展政策的具体办法(试行)》,持续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质量。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招聘活动、能力提升、就业服务智能化平台建设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拓展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提高服务供给能力。用好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到位。(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
(二)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规范化建设行动
1.丰富立体化全过程招聘模式。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招聘活动,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搭建多渠道求职用工对接平台,全力打造“乐业北辰”就业服务品牌。制定《2023年北辰区公共就业服务十项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区级每周组织1场线上招聘活动,全年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各镇街、开发区每月组织1场线上招聘活动,全年组织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6场。形成我区特色招聘模式,结合我区产业特点,分别举办制造业企业、生物医药企业、产业链企业、灵活就业用工等特色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直播带岗”方式,加大区内重点企业岗位推介力度。制定《2023 年北辰区招聘服务工作细则》,规范统一招聘服务工作流程,各镇街、开发区要对参与招聘活动的企业严格把关,确保提供的就业岗位重复率不超过20%,积极引导属地企业按要求进行入场申报、材料提交、数据统计等。(责任部门:人社局、工信局、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工商联、妇联、团委、残联,各镇、街、开发区)
2.加大职业指导专业化程度。充分发挥我区职业指导“全国十佳”选手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小崔工作室”,持续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对各镇街、开发区等基层职业指导培训力度,逐步壮大我区职业指导服务团队。开展职业指导服务进校园活动,主动提供“职业规划”“简历问诊”等服务,帮助毕业生找准求职定位,完善求职简历,提高就业成功率,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责任部门:人社局、教育局,各镇、街、开发区)
3.强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主动对接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组织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年内开发优质见习岗位1100个,新增参加见习500人。加大政、校、企撮合对接频次和力度,全年开展对接活动不少于6次,服务企业不少于30家,辐射高校不少于10家,鼓励各镇街、开发区积极为辖区企业对接高校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搭建桥梁,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持续开展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区、镇街两级均建立实名制帮扶台账,一对一提供针对性就业创业服务,实现就业服务率100%、帮扶就业率90%以上。(责任部门:人社局、教育局,各镇、街、开发区)
做好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落实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活动。推动农村优势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现、培育具有我区特色的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参加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城镇建设、文化旅游、交通、能源等领域工程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建筑、家政等吸纳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责任部门:人社局、农业农村委、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水务局、城管委、住建委、文旅局、运管局、教育局、卫健委、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各镇、街、开发区)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帮扶,各镇街要组织村居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少于2次入户调查,一人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备足公益性岗位、社区服务型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进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全部进行安置。要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核查,对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及时变更或注销。(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
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及时落实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失业登记、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落实登记失业人员定期联系和分级分类服务机制,各镇街、村居每月开展1次跟踪服务,了解失业人员生活状况、就业需求,及时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开发区)
4.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创业导师库,为创业群体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评估、开业指导、项目路演等创业服务。持续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发挥“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促就业”的带动作用,全年开展创业培训1500人,创业成功人数不少于15人。各镇街、开发区要用好新注册企业资源,主动跟进,为新注册企业及时提供就业服务。落实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房租补贴、首次创业岗补社补等创业支持政策,完成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40户,新增创业房租补贴享受50户。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为初创企业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资金支持“一条龙”创业服务,全区年内新认定1家创业孵化基地。扩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覆盖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加经办银行数量,助力我区小微企业发展,全年新增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3000万元。持续发挥创业大赛引领作用,全力做好天津市“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的宣传推动、征集推荐等工作,落实对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扶持政策。(责任部门:人社局、金融局、惠辰担保有限公司、团委,各镇、街、开发区)
5.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制度。扩大公共招聘岗位信息覆盖范围,规范招聘流程、岗位归集要素,区、镇街、开发区要加大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力度,杜绝限制年龄、民族、性别等歧视性招聘要求。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和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责任部门: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总工会、妇联、团委,各镇、街、开发区)
6.着力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落实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00人次。面向重点人群开展更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遴选优质培训机构,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和定向岗前培训。推进“政府+企业+培训机构”合作模式,积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鼓励产业链重点企业自主制定培训方案,开展项目定制培训,为企业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严格落实《天津市北辰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强化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管理,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强化培训与就业的有机衔接,在培训机构开展招聘活动,鼓励培训机构按照市场需求,开展非补贴类技能培训,提高培训人员的就业率。鼓励企业参加“海河工匠”“天津技术能手”等高技能人才评选。定期评选“北辰工匠”“北辰技术能手”,给予奖金支持。做好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的宣传对接工作,高标准组织好北辰选手参加大赛,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更多“北辰工匠”。(责任部门:人社局、总工会,各镇、街、开发区)
7.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科学制定《北辰区2023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设置就业工作、创业工作、就业服务、失业服务四类11项具体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和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压实属地责任。上、下半年分别深入各镇街、开发区开展就业创业工作调研督导,对就业创业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指导;组织召开全区人社系统就业工作中期推动会,促进各镇街、开发区共同发力,提升服务质量,高质量完成就业目标。加大对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价,将社区、村等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效,作为评星定级的重要参考。(责任部门:人社局、组织部、社保北辰分中心,各镇、街、开发区)
(三)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式便捷化行动
1.持续开展“想就业、找人社”主题活动。开展人社政策巡回宣讲活动,分类编制“政策包”和“明白纸”,梳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清单、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推行“菜单式”服务模式,企业点单、人社服务,助力各类企业用足用好惠企政策。梳理发布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见习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等就业创业服务载体清单,满足求职者和企业需求。(责任部门:人社局、工商联,各镇、街、开发区)
2.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巩固拓展“综合柜员制”改革成果,深入落实好“首问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制度,持续优化“跨省通办”“全市通办”“打包办”等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人社服务,真正实现现场经办业务“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积极提供7×24小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线上服务等便民举措,提高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叫响“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金字招牌。(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
3.深化系统行风建设。持续推进“改作风、净行风、树新风”专项行动,在全区人社系统广泛开展“廉洁窗口建设年”主题活动,把作风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做在平常,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窗口”。认真执行行风建设评价标准(108条),落实行风明查暗访制度,坚持“四不两直”方式,全面深入区人社服务大厅和各镇街人社服务窗口进行检查,及时反馈行风问题线索。持续落实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对象主动评价率,发挥好各类评价的导向性作用,推动服务水平再提升。完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推动人社系统行风持续向好。(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
(四)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智能化提升行动
1.推动就业服务一网通办。充分利用“金保二期网”等智能化平台,推进就业登记、劳动合同备案、退工登记、失业登记、劳动合同续订变更、就失业证申领和发放、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职业技能培训申报等业务一网通办。利用好“天津人力社保网厅”“天津人力社保APP”等其他智能化平台,提供预约服务、远程服务等便民措施。(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
2.推动就业创业政策一站申领。通过“人易宝”平台实现各类企业吸纳重点就业群体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重点创业群体首次创业补贴、创业房租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吸纳重点就业群体一次性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申请、受理、审核、实施一体化办理。不断提升就业创业管理服务智能化、规范化、便捷化服务水平,到2023年底,实现各类就业创业审批业务线上受理率80%以上。(责任部门:人社局)
3.推动公共就业信息一号发布。充分利用“北辰区人力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人社相关政策、动态信息;每周发布全区企业招聘岗位信息;每季度发布就业见习岗位信息;即时公布全区签约职业培训机构信息。鼓励各镇街、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定期发布招聘岗位、见习、培训等信息,广泛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符合条件的给予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维护补贴。(责任单位:人社局,各镇、街、开发区)
4.推动求职创业一键匹配。依托“北辰职介”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网”,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加大对企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方便求职者一键查询匹配的岗位信息;依托“北辰零工”小程序,加大我区零工岗位线上归集、发布;依托“创业培训补贴申报系统”开展各类创业培训,实现业务经办数据、招聘岗位信息及时全量向上集中,实现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责任部门:人社局,各镇、街、开发区)
5.加强就业数据分析。开展就业领域大数据分析,结合劳动力调查、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监测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岗位征集,科学研判就业形势,为制定针对性就业创业政策提供支撑。(责任部门:人社局)
(五)实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效提升行动
1.全力打造“乐业北辰”服务品牌。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全力打造“‘乐业北辰 职等你来’就业服务品牌”“‘乐业北辰 乐享社保’社会保障品牌”“‘乐业北辰 才绘未来’人才人事品牌”“‘乐业北辰 劳动无忧’劳动维权品牌”“‘乐业北辰 温暖人社’优质服务品牌”五大工作品牌,提炼品牌内涵,培养特色亮点,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工作,助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责任部门:人社局)
2.持续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的营商环境。紧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体系,持续做好劳动用工指导、就业创业政策公开、畅通招聘渠道、提升窗口服务能力等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责任部门:人社局)
3.积极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完善重点服务企业名录,梳理全区产业链龙头企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点项目开工企业以及用工规模在5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健全服务台账,精准深化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缺工和劳动力流动情况,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持续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责任部门: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合交办,各镇、街、开发区)
4.预防大规模失业风险。及时掌握苗头性隐患问题,严格落实防范和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案,强化信息共享,企业、镇街、开发区和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职,获得大规模裁员信息要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积极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失业风险。(责任部门: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各镇、街、开发区)
5.持续巩固服务成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发掘发现我区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面的优秀典型案例。积极参加公共就业服务专项竞赛和成果展示,复制推广“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国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职业指导竞赛十佳选手”和“市级优秀就业服务项目”等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微北辰”“北辰区人力社保局”等各种媒介大力开展宣传报道,讲好新时代人社故事。(责任部门:人社局、宣传部,各镇、街、开发区)
四、创建程序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
研究制定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标准、责任部门、工作步骤和组织领导等,报市人社局审查,迅速组织实施。组织召开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同时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创建氛围。
(二)实施创建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10月)
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和要求,按照时间表、任务图逐项落实、有序推进。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定期听取责任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定期对工作成果进行检查,查找短板、整改不足;每月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工作逐项落地落实,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11月)
开展预验收工作,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部门共同参与,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综合考评验收。根据人社部、市人社局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工作方案标准,对创建情况进行摸底验收,及时查缺补漏,整改完善。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12月及以后)
迎接人社部和市人社局验收检查,积极总结创建经验,并完善示范城市创建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果,高标准、高要求推动公共就业创业工作水平,为稳定就业局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北辰区创建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北辰区区长徐晖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李维东同志担任,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定期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部署推动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各镇、街、开发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将其作为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作为提高全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水平的重要契机和有效抓手。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定期了解创建工作进度,精心部署、精细推动。
(二)强化统筹实施。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方案,明确本单位职责,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举措,由专人负责推动落实。要紧盯重要环节、关注重点群体,要积极查找问题、补齐短板。做到完善基础设施与健全服务体系兼顾,规范服务制度与提升服务效能并重,创新工作方法与便捷服务方式并进,窗口服务与智能手段紧密结合,线下服务与线上平台相互支撑,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质量。
(三)强化考核监督。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围绕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方式便捷、服务手段智能、服务成效明显等五个方面开展日常工作调度督导,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每两个月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各单位、各部门在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相关问题,随时报区人社局就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