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拟作出环评批复公示(捷达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医用熔喷布生产线项目)
新建医用熔喷布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北辰区双街镇顺境北路与双进道交口西北侧
联系电话:2688003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新建医用熔喷布生产线项目 | 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源分园凤梧道8号 | 捷达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捷达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租赁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源分园凤梧道8号的空置厂房(该厂房由房屋权利人天津市振兴家具有限公司租赁给天津坤浩车料有限公司,再由天津坤浩车料有限公司转租给捷达净化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新建医用熔喷布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5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熔喷生产线、复合生产线,安装购置熔喷设备、复合设备、滤料机、切管机等生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熔喷布300吨。 1、废气 本项目熔融挤出、熔体过滤、喷丝、冷却成型工序和喷丝板清洗工序产生的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光氧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有组织废气: ①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相应限值,达标排放; ②排气筒P1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可实现达标排放; ③单位吨产品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①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达标排放; ②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厂界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排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喷丝板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喷丝板清洗废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污水中pH、SS、COD、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总氮等指标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最终排入北辰大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熔喷设备、复合设备、切管机、滤料机、空压机、环保设备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合理布置噪声源、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滤料、不合格品、废滤芯、废聚丙烯、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其中,废包装材料、下脚料、废滤料、不合格品、废滤芯、废聚丙烯、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下脚料、废滤料、不合格品经滤料机压制分切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喷丝板清洗工序收集的废聚丙烯和生活垃圾城市管理委员会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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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