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色母粒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中心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6880033
通讯地址:北辰区双街镇顺境北路与双进道交口西北侧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色母粒生产扩建项目 | 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 |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双源科技园龙汇路5号 | 北京环宇立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拟投资70万元,在现有厂房闲置区域,建设“天津市佳通塑胶有限公司色母粒生产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利用租赁厂房3001.5平方米,新增2条色母粒生产线,原有备用的1条生产线后续不再作为备用,共增加3条生产线的生产能力,同时进行生产。购置高速混合机、挤出机、切粒机、粉碎机,振动筛等生产设备;在检测室设置1条色母粒检测线,购置注塑机、吹膜机、熔指仪、平板硫化机、连滚机、开放式炼塑机、烤箱、灯箱、测色仪等检测用设备。项目扩建完成后,年增产色母粒250吨。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水,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 本项目混料、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混料间和粉碎间密闭负压收集引至现有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后的尾气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P1排放。 本项目挤出废气经上方半封闭集气罩收集与密闭检测室内产生的有机废气共同引至现有UV光氧+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净化后的尾气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墙体隔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冷却水沉淀渣、检测废料、除尘灰、废一般原料包装物(非色粉包装)、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色粉包装物。其中,废一般原料包装物(非色粉包装)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物资部门回收;不合格产品、检测废料、除尘灰、冷却水沉淀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空压机油、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色粉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报告书填写) | 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9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