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口镇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4 09:00 来源: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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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和北辰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摸底排查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工作,决定自2023年5月24日至5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2023年第二季度摸底排查工作。

 一、排查对象

 全面排查留守儿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在汇总农村留守儿童相关数据时,按照0至5周岁、6(含)至13周岁、14(含)至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划分。各年龄段农村留守儿童按排查时实际年龄划分和填报。

 全面排查留守妇女:是指丈夫连续外出务工、经商等半年以上、本人留在农村居住生活的妇女。

 二、排查内容

 农村留守儿童: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本行政区域农村户籍人口中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数。

 农村留守妇女:出生日期、民族、户籍、公民身份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配偶外出地等基本信息,农村留守妇女家庭情况、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村(居)民委员会联系人;

 三、工作机制

 请符合条件的人群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村委会负责民政业务的人员报送相关信息。

 双口镇咨询电话:022-86839087


双口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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