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王万宝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露和散落案)

发布日期:2020-12-16 08:00 来源:双口镇人民政府
字号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辰双口镇行简决字【2020】1号)
案件名称 王万宝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露和散落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津辰双口镇行简决字【2020】1号
行政相对人 王万宝
处罚事由 2020年12月16日王万宝在津同公路双口段驾驶轻型货车运送废钢筋时沿途散落,散落物面积约1平方米
处罚依据 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处罚。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年12月16日
行政处罚结果 50元罚款
运行流程 简易程序:调查-决定-执行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网站帮助|版权声明|法律声明

主办单位: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130001 津ICP备12007310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130212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