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程国江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露和散落案)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津辰双口镇行简决字【2020】2号) | |
案件名称 | 程国江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露和散落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辰双口镇行简决字【2020】2号 |
行政相对人 | 程国江 |
处罚事由 | 2020年12月16日程国江在津同公路双口段驾驶小型货运车运输废旧铁料时沿途散落,散落物面积约1平方米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处罚。 |
做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 |
做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2020年12月16日 |
行政处罚结果 | 50元罚款 |
运行流程 | 简易程序:调查-决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