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二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津保高速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津保高速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规划包括两个部分,分别为津保高速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和津保高速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就两地块规划分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项目名称:
(一)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津保高速以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二)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津保高速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口示范镇北部镇区
选址选线:
(一)津保高速以北地块规划范围东至双青路,南至津保高速,西至京福公路与规划界限,北至津永公路与规划界限,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7公顷。
(二)津保高速以南地块规划范围东至永青渠,南至规划边界,西至京沪高铁线,北至津保高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53公顷。
建设内容:
(一)津保高速以北地块规划建设居民安置房、居住、绿地、道路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等。预计建成后可容纳人口约4.5万人。
(二)津保高速以南地块规划建设居住、教育、商业服务业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预计建成后可容纳人口约2.7万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王景玉
联系电话:022-2694882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环科瞻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13116050203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公示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通过拨打联系电话反馈意见,或通过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发送至邮箱:lizhiqiang@tae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