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强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日期:2022-09-02 08:57 来源:双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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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路为村落居民聚集区,每日有大量非机动车及私家车在此道路上通行,势必会与货运车辆形成混行。货运车辆流量大,缺乏科学、有效管控,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对周边村民出行带来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结合对枣强路区间段的流量调查、前期论证,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优化我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我们起草了关于枣强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现将《关于枣强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确定。

正文

为解决枣强路货运车辆流量大,原道路规划无法满足目前道路通行需求且缺乏科学、有效管控导致的客货交织混行等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根据科学治理枣强路的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安全的期盼,形成目前的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在枣强路实施中重型载货汽车禁止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公告如下:

  1. 自2022年10月1日起,枣强路中重型载货汽车(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准车型为准)禁止通行(界内车辆除外)。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3.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要求,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4. 本公告中的中重型载货汽车是指《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明确的车辆。

  5. 本公告交通管理措施于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征求意见稿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

                            

                                              天津市北辰区双口镇人民政府

  6.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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