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穆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天穆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全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46号)及《中共天津市北辰区委办公室、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辰党办〔2017〕27号)要求,经过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天穆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镇级总河长:马云洪(书记)
镇级常务总河长:李士久(镇长)
镇级河长:隋悦军(副镇长)
天穆镇村级河长:高玉强(刘房子)、朱润来(王庄村)、马凤元(郭辛庄)、赵玉明(天昊集团)、郑桐海(柳滩村)、万宝军(勤俭村)、穆瑞芳(天穆村)、王忠喜(南仓村)、李宝青(闫街村)、刘友仁(马庄村)、古德军(吴咀村)。